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16.10.2017  16:22

 为贯彻中央关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精神,推动实施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10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周然、高卫东率检查组,赴太原、运城、临汾、忻州、朔州,与五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一同在并检查。

  检查组听取部分市、县政府情况汇报,深入太原知达常青藤、现代双语学校、南海中学、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师院附中、山大商务学院、山西工商学院、新东方烹饪学校等29所大中小幼及职教民办学校实地检查并座谈交流。

  检查组指出,全省民办教育为增加教育供给、满足人民需求、培养合格人才作出重要贡献。省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上位法,适时修改我省实施办法。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加快制订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分类登记依法推进有序实施,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管和扶持,努力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良好格局。民办学校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落到实处,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师资水平,确保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