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民侨外委召开第九次委员会会议

15.09.2014  10:18

 

  2014年9月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民侨外委在二楼主任会议室召开了第九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两项议题:

  一是听取并审议了省侨办关于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纲要》实施三年来,省侨办不断强化为侨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积极搭建沟通交往平台,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落实发展纲要,作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工作成果。同时建议:一要摸清我省侨情,夯实侨务工作基础。二要依法护侨,拓展维护归侨侨眷的权益范围。三要开发侨务资源,为我省深入实施“五大规划”战略加油助力。四要加强“四侨”互动,拓宽侨务工作新视野。

  二是听取并审议了省旅游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省旅游局精心组织贯彻实施,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大了对旅游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完善公共服务,有效保证了旅游法全面、准确、规范、深入实施,有力促进了我省旅游业的发展。针对我省旅游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在实施旅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建议: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完善和落实旅游规划。二要坚持夯基固本,切实搞好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三要坚持资源整合,积极探索一体化管理模式。四要坚持依法兴旅,全面加强旅游法治建设。

  省旅游局局长锡东光,省外(侨)办纪检组长李凡参加了汇报。(民侨外事委员会)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