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26.08.2017  00:12

  

 

      8月22日——8月25日,省检察院对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出院、太铁分院及其基层院的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这次集中警示教育分四期进行,234名副处以上党员干部集中阅看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  

  在警示教育活动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李国敏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领会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意义,用反面典型时刻警醒自己,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用理想信念激励自己,以案为镜为警为训,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重在结合实际,重在体现成效,要求每位同志按照共产党员和检察人员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要履行好共产党员的义务,又要履行好检察人员的职责,既要严格遵守党章,又要模范遵守法律,在本职岗位上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在履行党员义务的过程中体现和塑造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与会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仔细研读,深刻反思。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非常必要,是对思想心灵的警醒和净化,要做到认真对照检查,真正有所触动,把警示教育效果落实到党性历练和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