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29.05.2019  21:10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5月29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山西省检察院邀请了28名少先队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团省委、省妇联等社会各界代表49人在“六一节”前夕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综合业务大厅、山西检察史馆

  

  28名少先队员在参观之后上了一堂《远离校园暴力 走向美好未来》的法治教育课,并观看了专题片《守护明天》 

  

  山西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执法办案专业化,教育矫正社会化”的工作思路,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始终,广泛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主动探索拓展未检业务领域,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太原市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吕梁孝义市院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阳泉市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郭志燕同志入选“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其开展的法治授课在央视“守护明天”栏目播出,受到最高检通报表彰。2019年,朔州市朔城区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护岗”。

  

  座谈会上,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介绍了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情况,认真听取了受邀代表就如何做好未检工作、更好地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介绍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  

  一是强化诉讼监督,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震慑态势。

  二是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质效。

  三是积极试行“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保护关爱未成年被害人。

  四是主动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综合全面的司法保护。

  五是立足法律监督、普法宣传职能,创新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太原市院、孝义市院、朔州朔城区院分别介绍了检察机关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况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一平等9名受邀代表就如何做好未检工作、更好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主持座谈会并指出,各位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家长、少先队员代表和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检察工作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一定会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一是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同心协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三是注重预防,建立道德和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四是净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综合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决不能让一个孩子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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