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

23.11.2018  09:10

    责任单位:省造林局

    2.规范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贫困劳力入社、造林技术培训、林业工程管护、资金财务运作、运营模式探索、劳务收入分配等方面加强指导,健全完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带贫机制,由单一造林向造林、管护、经营一体化转变。确保2018年下达58个贫困县的280万亩国省重点造林工程通过议标的方式全部落实到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保证贫困社员的劳务收入。

    责任单位:局造林处

    3.统筹安排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天保工程、未成林地管护和国家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聘用贫困劳动力为护林员,集体林管护员岗位安排贫困人口达到60%以上。新增生态护林员资金全部落实到深度贫困县,聘用贫困劳动力。推行集体公益林托管、“合作社+管护+贫困户”等模式,吸收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增收。将2018年新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000万元全部安排到10个深度贫困县,并做好2018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责任单位:省林管局,局造林处

    4.继续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支持发展沙棘、连翘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在贫困县建立10个林业技术实训基地,每年培训林农3万人次,每县培养50-100人的技术服务队,每年打造干果经济林高效管理示范园60个。到2020年,建成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15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处。

    责任单位:省经济林总站

    5.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林地流转和资产收益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落实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权,放活集体经济林经营权,鼓励贫困户将林地经营权、财政补助资金入股新型林业经营主 体,增加林业资产性收益,充分释放生态扶贫改革效应。

    责任单位:局林改处

    6.鼓励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等,把贫困户精准嵌入到林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步扩大贫困地区森林、草原、湿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局产业处,省林管局、经济林总站、保护站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分工任务的落实。特别是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抓好落实,主动协调其他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跟进督促、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相关配合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任务完成中各环节的衔接顺畅。落实相关工作需要增加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

    (二)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要结合工作任务,在体现精准方略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明确具体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干,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三年圆满完成任务。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依托19个服务指导组及时跟踪各单位工作进展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贯彻执行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各牵头单位要确定一位联络员,在每年11月底前将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过程中,涉及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要及时向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