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部门采取10条重大措施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8.01.2020  08:05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1月26日专题会议精神,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1月27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再次发布10条措施,全面停止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措施要求,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社火、文艺汇演、营业性演出等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全面关闭各类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所有网吧、KTV、游艺游戏厅、影剧院等文化类娱乐场所要暂停营业;全面关闭各类景区(点),加强景区(点)内动物的管控,严禁与人近距离接触;全面取消各星级酒店大型宴会聚餐活动;全面停止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还未停止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

  措施指出,所有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消杀等措施,对外服务窗口要实行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戴口罩制度;严禁疫区人员进入我省旅游。如发现武汉等地区来晋的游客,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专门酒店或划定酒店内专门区域,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观察期为14天),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发现从武汉旅游返晋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属社区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措施要求,各级文旅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经营单位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各级文旅部门要建立健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应急预案,配足应急力量和物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卫健、疾控、应急等有关部门联动协作,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蔓延;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