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局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11.04.2018  01:41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内部管理质量,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近日,朔州市邮政管理局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一是明确督查督办范围,消除责任盲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将省局、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上级考核指标、市局党组的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作为督查督办范围,将市局办公室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执行部门,制定专人负责督查督办的登记、催办、督办工作,定期进行汇总并通报,形成责任清晰的督查督办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分类督办,严把过程节点。督查督办以书面的《督查督办表》为主要方式,与专题会议督查督办和实地督查督办相结合进行。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般采取专题会议进行督查督办,需要后续跟进督查督办的事项,可补充下发书面督查督办通知;对突发性事件和需要实地调查了解的事项,以实地督查督办为主,必要时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督办,确保督办事项能够按期完成,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效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效率。明确督查督办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督查督办事项、登记交办、承办、结果回复、上报5个程序进行。建立督查督办台账,详细登记督办事项内容、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督查督办工作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不落实、慢落实、难落实等问题,将督查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和结果作为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