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验交流会

28.05.2019  08:40
  

  

  为总结交流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的水平,5月27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验交流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苑涛参加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一、推动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关键在于将“党建工作必须持续抓、常抓常新”的要求落到实处。 抓推进载体,促进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重中之重。抓持续跟进,促进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抓具体机制,促进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在制度规范基础之上。抓督促落实,促进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

   二、推动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业务,关键在于将“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要求落到实处。 抓目标引领,为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学用新思想融入业务指明方向。抓听从号令,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抓履行职责,坚决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监督机关法定职责。抓三个效果,切实体现新时代检察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推动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内心,关键在于将“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灵魂”的要求落到实处。 抓政治认同,实现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抓思想认同,实现在内心深处坚定“四个自信”。抓情感认同,实现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主持会议。

  会上,太原市院、忻州市院、临汾市院、吕梁市临县院和运城市垣曲县院等五个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本单位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去年以来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交流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的经验做法。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在高检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学思践悟,实现“三个融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推动新时代山西检察工作不断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省院政治部、监察处、机关党委全体干警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县、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