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政策资金双管齐下全力促进外贸增长

27.02.2018  10:51

      省财政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积极研究促进外贸增长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16.72亿元,用于促进外贸增长,新设立了两项专项资金,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并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72亿元,同时,研究制定了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促进外贸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积极研究支持外贸增长财政政策,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省财政出台了《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会展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利用债券资金支持开发区建设;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5亿元,支持省综改示范区土地收储项目;各市积极利用政府债券6.5亿元,加大所属开发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是省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了两项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外贸增长力度。

      设立了省级会展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元,全年对在我省举办的3场国际性会议、引进的4场全国性行业性展会、18场省级自办展会和3个考核优秀展馆进行了奖励和补助,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设立了省级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对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全省11个市、16个省直管县共23个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充分调动全省各开发区发展建设的积极性。

      下达政务云平台2017-2018年服务费6185万元和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1613万元,吸引跨国公司在晋设立总部,为积极参与全球产业格局调整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性支持。

      三是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主动向社会公开收费基金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2017年4月1日、7月7日、7月24日,三次更新了目录清单,为完善中央及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协调解决境外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外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支持。

      2018年,省财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促进外贸增长的精神要求,大力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全省会展业发展和大数据发展应用,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上报财政部审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支持工程建设,为促进全省外贸增长继续贡献财政智慧和财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