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预警、提醒、督办通知书 三连环推动涉纪信访办理

16.04.2018  10:41

发布时间:2018-4-16 9:01:33    来源:太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在受理、转办信访举报件过程中的预警防范、稳控化解、督办提效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区各党(工)委、党组担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相关诉求,近日,迎泽区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迎泽区纪委监委信访预警、提醒、督办制度》。

 一是加强对越级访、集体访矛盾隐患的排查预警。 针对涉纪信访举报数量多,信访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久拖未决的地区、单位要重点关注,及时建立预警对象管理台账;加强与该地区、单位的日常沟通联系,畅通信访信息渠道,掌握排查矛盾隐患。对存在越级访、集体访等隐患的地区、单位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向所属党(工)委、党组下达《信访预警通知书》,指出存在的矛盾隐患,提出应对解决的具体要求。接到《信访预警通知书》的党(工)委、党组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加强风险防控,对预警通知指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到事,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发生越级访、集体访或个人极端事件。

  二是加强对涉纪信访重复举报的梳理提醒。 为了消除重复信访举报存量,遏制重复信访举报增量,重点化解重复次数多、久拖不决、结而不息的信访举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加强对涉纪信访举报件的梳理,对涉纪信访重复举报达到3次(含3次)以上的地区、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向所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下达《信访提醒通知书》,指出重复举报的事项、次数,提出处置的具体要求。

  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接到《信访提醒通知书》后应及时建立管理台账,对提醒通知指出的涉纪信访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应逐条分类登记,明确线索处置方式、承办人员和办结期限。对实名信访举报要按照“实名举报三反馈”和“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做好实名举报人的接待、解释和答复工作,对匿名涉纪信访举报的办理结果在办结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公开通报。

 三是加强信访专项督办。 对上级交办的涉纪信访工作任务,按照“优先办理”的原则,将其列为信访专项督办工作任务,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管理台账,适时汇总核对,对列为信访专项督办的工作任务要制定办理清单,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办结时限等办理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交办给相关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向该党(工)委、党组下达《信访督办通知书》,要求3日内,将不能按期办结的原因、前期办理的具体情况及下一步解决措施形成书面报告,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向区纪委监委汇报,区纪委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四是考核问责。 区纪委监委对下达信访预警、信访提醒、信访督办通知书的党(工)委、党组以及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理处置情况进行定期核对,记录在案并计入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考评,对因办理不及时,敷衍塞责致使信访矛盾隐患进一步扩大升级,发生越级访、集体访以及重信重访等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迎泽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