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项措施推动中小微企业股份制改造

14.10.2017  03:56

10月11日,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已出台。今年开始,我省采取六项工作措施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当年完成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目前,全省中小微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不足800家,仅占全省21.7万户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36%,绝大部分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为家族式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部署的重要环节和具体措施。《工作方案》中明确,对当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范围为:工商注册登记与生产经营地均在山西省境内的中小微企业;依法设立,存续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合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已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我省还将采取建立拟改制企业后备资源库、组织股改和上市培训、指导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入企调研具体指导帮扶、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等六项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记者 沈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