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督导动员会议精神

05.09.2018  02:43
  

  

  

  9月4日,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和省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杨景海检察长强调:   

   一要深化政治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央督导动员会精神,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要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嚣张气焰,营造扫黑除恶的斗争氛围,充分体现专项斗争的节奏和成效。 要依法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节奏。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情况,深入研究,查找分析原因,以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分析报告为抓手,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进一步快捕快诉,更好顺应专项斗争的需要。

   三要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法律监督。要客观、全面、深入分析2014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情况、不捕不诉案件情况,依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

   四要依法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合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于完善证据、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采取措施,提高办案人员提前介入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引导侦查取证的精准度;另一方面,要与公安机关进一步沟通协调,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五要扎实做好案件督办督导工作。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及影响大的案件,各级院领导要直接督办,要敢于担当、靠前指挥,确保案件顺利办结,努力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为其他案件的办理提供示范。要强化督导,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