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体公益林托管试点稳步推进 566万亩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

12.06.2018  09:52


      推进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试点工作是我省林业2018年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发动,扎实开展托管试点。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66万亩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其中,市县国有林场托管290万亩,省直林局托管276.27万亩。各市中,太原市托管11.71万亩、大同市托管14.97万亩、忻州市托管34.37万亩、吕梁市托管1.08万亩、晋中市托管13.31万亩、阳泉市托管10.95万亩、长治市托管61.37万亩、晋城市托管12.71万亩、临汾市托管119.42万亩、运城市托管10.61万亩);省直林局中,杨树局托管11.03万亩、管涔林局托管26.23万亩、五台林局托管23.11万亩、黑茶林局托管43.5万亩、关帝林局托管24.03万亩、太行林局托管32.59万亩、太岳林局托管37.94万亩、吕梁林局托管26.03万亩、中条林局托管52.25万亩)。

      为确保政策落地,抓好集体公益林托管试点工作,年初,省林业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了《山西省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要求。省林管局积极将试点工作列为引深“森林管护责任落实年”活动重要内容,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20个小组分别到各市、林局进行宣传督导。5月份,省林管局在黑茶林局召开了省直林局集体林托管试点示范推进培训会,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托管试点工作。
      下一步,省林管局将着力强化托管集体公益林的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托管协议内容,督促国有林场根据托管协议,加强对集体公益林的公共管护、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等工作,促进集体公益林提质增效,有效增加群众的托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