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常态防控 山西设立总仓阻断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25.11.2020  09:11

  11月2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我省参照深圳等地做法,在全省11个市设立了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对流入全省各地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凡进必检”,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太原总仓于10月30日开仓试运行,31日开始接受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经营者预约进仓服务,11月1日办理入仓货品50吨,之后平均每天出入库达300吨左右。目前,通过设置总仓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预防新冠病毒传播的作用已经显现。11月7日,太原总仓在对进口冷冻食品抽样检测中,发现一份进口冷冻带鱼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对涉事货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进行处置,有效防范了疫情传播的风险。

  总仓内分别设置待验仓和合格品仓,实施的运营流程是对新购进肉品由专车运输至待验仓,由市场经营主体按照规定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消杀要求。然后将检验合格的肉品搬运至合格品仓,销售出库时在销售凭证上加盖“检疫专用章”。而对检测发现的阳性样品,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对同批次肉品按照污染食品处置。

  同时,对进入总仓的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对拉运购进肉品的车辆一次一消毒,运输人员一周一次核酸检测,待验仓一次一消杀,待验仓工作人员一周一次核酸检测。合格品仓也要两周一消杀,工作人员及派驻人员两周一次核酸检测。拉运购进肉品的人员、待验仓人员等进入和接触待验品的人员严格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此外,总仓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市场管理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入场产品信息档案,完善巡查、自查和问题整改等制度,主动发现、及时处置食品安全和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进入总仓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格落实经营场所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工具用具每日消毒、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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