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清河决定逮捕

14.05.2019  04:00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原县委书记张清河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清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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