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局积极部署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08.2018  2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出专项安排部署。

  一是认真做好《意见》宣贯工作。各寄递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组织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积极宣贯《意见》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自觉落实对本品牌企业、本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的教育管理责任,将《意见》精神准确传达到企业各个层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筑牢《意见》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统筹做好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寄递企业要将贯彻《意见》精神和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邮政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以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风险管理双重机制为重点,按照“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培训、有行动、有检查、有效果”和“五个一”、“五到位”要求,狠抓安全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严把“三项制度”关口,持续推进寄递渠道隐患整治,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各许可企业、跨省备案分支机构要认真抓好对本品牌企业、本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的日常管理,在安全保障、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压实各层级安全责任,坚决杜绝主体责任悬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局要及时向辖区寄递企业传达《意见》精神,将寄递企业宣贯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三项制度”不全不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山西局表示,将通过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