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勤正赴临汾、吕梁开展采煤沉陷区地环专项治理项目督导检查工作

20.06.2018  01:24

      6月14日至15日,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省地环办副主任赵勤正带领厅地环处人员组成检查组,赴临汾、吕梁两市就采煤沉陷区地环专项治理项目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临汾市共涉及4个地环治理项目,项目责任主体均为霍州市人民政府。截至6月14日,4个项目全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施工和监理单位,待签订合同后组织施治。共涉及治理资金8796.12万元,其中中央、省、市、县和企业配套资金全部到位。

      吕梁市共涉及3个地环治理项目,项目责任主体均为孝义市人民政府。截至6月15日,1个项目正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2个项目正在开展勘查设计工作。该3个项目共涉及治理资金19965.8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配套资金到位。

赵勤正赴临汾、吕梁开展采煤沉陷区地环专项治理项目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分别听取临汾、吕梁两市关于开展地环专项治理的专题汇报,分别与霍州、孝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霍州煤电、汾西矿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赵勤正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要继续保持高度重视,确保措施到位。要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规范各方行为,保障项目有条不紊、紧张有序推进。二要继续精心组织,确保管理到位。要组织安排好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保证无缝对接;对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技术管理,从设计交底到施工工艺,再到现场协调要做到依法合规、科学推进。三要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应对到位。对设计遗漏形成的不可预见风险、自然因素导致的安全风险、资金使用及管理风险、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等要提前研判、制定预案、跟踪推进、应对及时。四要保障工程质量,确保责任到位。项目责任主体要认真分解、落实任务、压实责任,对每个单项工程严格把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厅地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