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对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进行验收

07.12.2017  09:26

12月6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副局长庹登夫带队的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组,对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进行验收。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出席汇报会。

王亦兵向总局验收组汇报了我省公示系统建设的总体情况,省工商局信息中心汇报演示了公示系统各项功能应用管理情况。汇报结束后,总局验收组组长庹登夫对我省公示系统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通过对山西省全面建成公示系统的验收,有五点感受:一是省委省政府对公示系统建设高度重视。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要求,推动了公示系统建设;二是机制制度建设十分到位,特别是信息归集成效突出;三是公示系统功能不断升级完善,系统建设经费保障到位;四是加大公示系统应用、以用促建方面有创新和可行的办法,尤其是将案件公示和统计工作相统一,建立统计台账制度,对公示系统应用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五是公示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扎实、突出。总体上,山西省的公示系统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符合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做到了“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漂亮”。

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一步建设方向,庹登夫强调,按照总局全面、完善、提升、拓展的要求,一要不断在数据质量、数据标准和数据安全方面下功夫;二要在全面建设公示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探索、完善优化,将“能用”升级为“好用”,扩大公示系统使用受众;三要完善公示系统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公示系统的建设,积极发挥公示系统的作用。

王亦兵表示,总局验收组对我省公示系统建设给予充分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激励和鞭策,更是压力和动力。下一步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大信息归集的力度,加强培训、使用,将公示系统应用推进到更高的层次,真正发挥出公示系统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全面公示、共享应用的效用,充分彰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作用,积极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新格局,为持续深化我省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努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信息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董永峰/文 姚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