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涛厅长就圆满完成2019年省级预算任务提出五项要求

11.02.2019  21:31

1月3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财政预算的第二天,省财政厅立即召开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会,第一时间批复省级部门预算,批复时间比预算法规定的20日提前了19天。为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省级预算各项任务,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涛提出五项具体要求:

一是 继续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 严控一般性支出。各部门要按规定的范围、规定的标准、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财政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之外的一般性支出一律不追加。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所需经费预算,主要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部门间预算划转等方式解决。严控“三公”经费。各部门“三公”经费原则上控制在年初预算规模内。强化财务处长职责。财务处长要切实负起资金统筹管理的职责来,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宣传财政政策。加大单位内部沟通,统筹协调各方需求。

二是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支出有效性 尽快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各部门要在财政批复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尽早启动执行程序。加快预算执行。省财政厅已发文明确了各类资金项目提报和预算下达时限,各部门要尽早报送待分配项目资金分配计划。预算资金下达后,要尽快办理资金计划申请,加快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尽快启动政府采购程序。已经批复各部门的2018年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原则上6月底之前要全部形成有效支出。从今年四季度开始,省财政将对9月底前部门仍未提出分配意见的项目报请省政府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出,预计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严格预算约束。部门一切开支都要按批复的预算单位、科目、项目执行。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以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新批准的重大事项外,因新增工作任务需要增加的经费,由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费中统筹解决,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三是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理财效能 突出绩效目标导向。健全和完善绩效跟踪机制。开展绩效评价。

四是 夯实预算管理基础,筑牢管理根基 全面清理核实预算基础资料。做好项目储备。严格会计核算。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做好部门决算及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基础工作。

五是 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打造阳光政府 2019年预算公开时间统一定在2月14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统一要求按时向社会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机关运行经费、绩效管理信息、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