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研究部署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引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议通过《2018年法治山西建设工作要点》《政协山西省委员会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

30.03.2018  21:12
    3月29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68次常委会议,审议《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引深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审议《2018年法治山西建设工作要点》《政协山西省委员会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省委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听取全省文物安全暨打击文物犯罪、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及2018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设置建议汇报。   会议同意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指出,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是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在全国人代会山西代表团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省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指挥。涉民生部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抓好整改,推动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把整治民生领域腐败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涉黑腐败结合起来,统筹扎实推进,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指出,我省部署扫黑除恶行动以来,迅速掀起斗争高潮,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要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人民群众,把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引向深入。要坚持靶向治疗,公安机关要冲锋在前,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同步深挖保护伞,组织部门要跟进加强基层党建和政权建设,宣传部门要不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切实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确保这支队伍全面过硬。对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要表彰奖励。   会议同意2018年法治山西建设工作要点。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抓住具有较强牵引性的工作,持续推动落实,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实施。要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对要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以过硬举措推动全省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   会议同意省政协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指出,省委常委会审定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全面领导、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省政协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在更好发挥政协独特优势、服务山西改革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要组织好各项协商议政和专项视察监督活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年度协商计划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协工作,下功夫抓好协商议政成果的办理反馈和转化落实,使各方面在协商中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出力量。   会议同意省委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指出,省委中心组要紧紧围绕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把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调研活动结合起来,打牢思想理论基础,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上取得新成效,为全省各级中心组作出表率。   会议同意关于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及2018年度考核指标设置的建议。指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省委省政府推动工作、考核干部的有效抓手和制度保障。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体现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完善,增强目标责任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要把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于目标责任考核的各个环节,带动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   会议听取了关于文物安全暨打击文物犯罪情况的汇报,同意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相应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