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涛在201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推进会上的讲话

18.05.2018  18:42

  

在201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推进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云涛

2018年5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推进会,把各位领导邀请过来,目的是为了推动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刚才,有关厅局介绍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签订了责任书。借此机会,围绕如何共同完成好立法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起步之年,立法作为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不论是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还是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都要在党的领导下、法治轨道上来进行。对于立法工作而言,就是要通过法定程序,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解释、补充、完善等措施,来依法保障和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所以说,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依法而行推进改革,才能更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更顺利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再过一个月,我们将迎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一周年。近一年来,省直各个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为我省进一步巩固政治生态由乱转治、经济发展由疲转兴,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各自的贡献。在这个特殊的年份,每个单位、每名同志都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实现我省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经济转型发展持久的强劲态势,提供法治保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向习近平总书记、向党中央交上一份优异答卷,向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答卷。

  二、领会新要求,注意把握当前立法工作的重要遵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做好当前的立法工作,一定要把握好新形势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在实践中予以坚持和遵循。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展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立法的正确方向。具体来讲,就是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的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我省近几年的中心工作就是转型发展,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我们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立法工作,比如今年的开发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等几个项目,省委、省政府领导是非常重视的。相关部门在搞好调研论证、审查修改的同时,在一些重要问题上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立法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和具体体现。

  二要坚持改革方向。“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与改革关系的这一重大论断,是指导立法工作和改革发展实践的行动准则。当前,改革发展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而是更需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对条件成熟的改革决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及时通过立法予以固化,也要对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搞好积极探索,体现改革精神,顺应我省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现实需求。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从制度层面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这些立法项目,解决的就是相关领域中急需治理的突出问题。推进今年的立法项目,要立足于解决问题,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关切。

  三、迎接新挑战,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法任务会越来越重、立法标准会越来越高、立法节奏会越来越快。需要各部门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科学地开展各项工作。面对今年的立法任务,要按照立法计划和责任书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切实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具体负责同志在每个时间节点上要加强沟通、联系,保证阶段任务的完成;要按照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每个单位、每名同志,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协调好各种关系,处理好各种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我相信,通过大家的通力协作、共同努力,一定能圆满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拓转型综改新局面、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