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印刷复制监管工作的通知

12.06.2014  21:03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省印刷复制业服务大局、保障文化安全、转型升级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要求及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印刷复制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

近年来,印刷复制企业违规经营问题时有发生,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部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重发展、轻监管,监管职责缺失,存在着“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现象。总局于2011年1月11日印发了《全国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实施办法》,提出了“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旨在强化属地管理,纠正“轻监管”现象。行政执法情况报送过程中,个别地市存在敷衍塞责的情况,今后要求严格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级管理执法部门明确提出监管目标要求,构筑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落实体系。各市要切实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检查,特别是对违法违规现象多发的地区和有举报线索指向的企业要重点核查,要完善印刷复制企业台帐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在检查中要真实、准确的记录有关情况,认真使用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的《印刷复制行政记录册》,并按要求每两个月报送一次印刷复制检查执法信息,对重大案件立案后两日内要及时上报省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二、重点开展出版物印刷企业专项检查行动

各市要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印刷复制专项检查行动。要针对行业管理制度、违法违规问题、产品印制质量、市场运行秩序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开展大检查。突击抽查所辖区域的印刷复制企业,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进车间、查台帐、核单据,现场纠正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严重违规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检查工作中,除了检查印刷、复制委托书执行情况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外,今年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印制政经类等涉及重大选题出版物以及少儿出版物的情况,特别是涉及民族宗教的出版物。各市要敢于亮剑,严格执法,组织动员管理执法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出版物印刷企业全部普查一遍,确保今年重要时间节点印刷复制市场的健康有序。

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各市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务必以此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手段,做好印刷复制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印刷复制监管工作成效是检验新闻出版管理执法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个重要标准。各市要在对新设立以及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印刷复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法规培训,提高守法经营意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县(市)管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协调整合、形成合力,抓好监管任务的落实。

省局将对各市开展专项行动和落实“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在今年年底对各市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价。各市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报告。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3月18日 

(联系人:胡晓金 ; 系电话0351-4922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