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李晓波主持

17.11.2019  18:08
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研究食品安全、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事项

  11月16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晓波主持召开2019年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研究食品安全、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事项。

  会议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指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紧制定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清单,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要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得安心。

  会议听取了全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情况汇报,指出,要深刻认识实施标准化和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深入实施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创新驱动“四大工程”,坚持以标准提质量、以质量铸品牌、以品牌树信誉,引领带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迈进质量时代。

  会议指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对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数字经济发展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效”、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助推数字经济繁荣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的同时,加快制定完善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使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行动计划》《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意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按程序报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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