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山西科技创新城环评编制单位信息库的通告

01.06.2016  10:08

为满足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需要,依据《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事项管理办法》,现就完善环评编制单位信息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和条件

(一)、在太原市或晋中市城区内注册或已设立分支机构的环评编制机构。

(二)、环评编制机构须具备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

(三)、环评编制单位在三年内没有违法和不良行为纪录。

(四)、熟悉太原市、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报批流程。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山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附件1、附件2。

(二)、符合条件的环评单位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仅限工作日)持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如环评合同)、附件1、附件2和以上证书复印件一份,到我办205室(晋源区健康南街与健康西路东北角)报名。以上复印件材料需装订成册。

三、入库

报名截止后,由我办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入库条件提到的要求,审查通过后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入库。

附件:

1、 《山西省科城办环评机构入库登记表》

2、 《环评机构承诺书》

 

                                 
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联 系 人:李祎

联系电话:0351-277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