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网络安全检查技术支撑单位评选工作的公告

22.06.2018  02:06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网络安全

检查技术支撑单位评选工作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开展我省2018年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省委网信办定于7月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评选工作。入选的技术支撑单位将纳入全省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队伍体系,在省委网信办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全省网络安全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提升我省网络安全工作发展水平。

 

一、申请要求

申请成为省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机构和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网络安全服务,具备相应的信息安全或等级保护服务资质,在网络安全应急领域有2年以上从业时间;

3.在山西省境内设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测设备、设施、平台;

4.具备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能够提供7*24小时应急处理联系方式、支持岗位;

5.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6.自觉接受省网信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填写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8.参与评审的单位和企业在省委网信办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参与评审;

 

二、评审流程  

1.发布评选公告(2018年6月下旬)

2.接收申请材料(发布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3.组织材料初审(2018年7月上旬)

4.组织专家评审(2018年7月中旬)

5.公布选拔结果(2018年7月中旬)

 

三、有关说明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山西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所提供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省委网信办承诺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申请书提交方式:准备申请书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五份,提交我办联系人。电子版须用光盘刻录,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支撑单位申请书”,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并盖章,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家评审会结束后,公示入选支撑单位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单位和企业,与我办签订合作计划并明确日常工作联系机制。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度《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合作协议》到期作废,我办与2017年度网络安全检查技术支撑单位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附: 山西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

联系人:陈解元,0351-8268963,17635714639

 

中共山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 http://wxw.sxgov.cn/content/2018-06/21/content_88308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