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税局和山西省环保厅联合举行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启动仪式

05.12.2017  03:27

    12月2日,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时期,在环保税改革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的冲刺阶段,省地税局和省环保厅以“贯彻环保税法、加强环境保护、共建青山绿水、促进转型发展”为主题,联合举行了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启动仪式。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是国家以法律形式通过的第一部“绿色税制”。环保税法第一次将部门协作事项列入了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两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为落实好税法规定,省地税局和省环保厅将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征管协作机制,在今天的启动仪式上,省地税局局长潘贤掌、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共同签订《省地税局、省环保厅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备忘录》。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郭刚与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现场交接征管数据。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在环保税开征进入最为紧要的冲刺阶段,省地税局、省环保厅联合举行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启动仪式,联合建立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这是坚持习总书记指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环保税这一“绿色”新税制落地生根,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地税局局长潘贤掌发表了讲话。

      他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并把建设生态文明上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高度;十九大还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于促进企业强化环保具有重要作用,要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全国人大专门审议通过环保税法,体现“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环保税改革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并听取专题汇报,省政府成立了以高建民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省环保税税率方案,并于昨天经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税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因此,做好环保税征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必然途径,是地税和环保部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具体体现,更是税收工作促进全省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实际行动。

      他表示,自2016年12月环保税立法以来,我省财政、地税、环保等部门精诚团结、通力合作,集思广益制定了改革推进方案,共同携手建立了征管协作机制,在全面摸清税源底数的基础上形成了税率建议方案,在全面梳理纳税人信息的基础上及时交接管户档案。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环保税即将开征之际,为了确保改革举措顺利推进、预期目标如期实现、改革成效不断显现,潘贤掌强调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打牢基础。健全完善省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作机制,按照今天签订的《征管协作备忘录》要求,按时完成数据资料交接,搭建数据传输专线,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制定配套征收办法,共同做好纳税人移交、认定、建档等工作,为环境保护税制的平稳转换和顺利开征做好准备。

      二要抓好宣传。地税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环保税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背景、政策要点、目标导向,引导企业和公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共同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要强化学习。积极组织税干深入系统学习环保税法,准确把握政策要点,掌握税费政策差异,做好政策衔接,夯实业务基础,把税收管理延伸到环保最一线。

      四要严格管理。环保部门和地税部门要协同开展税源清查,准确摸清排污状况,全面掌握企业排污信息数据,建立完善税源信息数据库,做好征管数据统计分析,实现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切实把这一“绿色税”管住管好,共创全省转型升级的发展新路,共创我省绿水青山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