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筑就防护网 山西省“出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04.09.2017  16:13

 今年年底前,全省11市都至少要新建或确定1所技校、职高学校开设专门班级,集中接收并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昨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省刚刚出台《山西省专门教育工作办法(试行)》,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合力筑就“防护网”。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大局,而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围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这项工作,我省相关部门从对接入学程序、教育内容设计、政府购买社工力量介入服务、青少年维权专员到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多样化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经验和做法,但在政策衔接、法律支持等方面依然面临困境。

  今年以来,团省委借鉴兄弟省市做法,联合多个部门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并进行了多次集中座谈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沟通协商。8月底,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共同出台《山西省专门教育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对象、接收学校、入学程序、课程设置、学生管理等内容。

  《办法(试行)》明确,受教育对象为年龄在12周岁至17周岁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公安机关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观护帮教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尚在考察阶段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我市,已开设有专门学校。为了尽快让问题学生回归正轨,让学生从中体会成功的喜悦,学校现已开设音乐、舞蹈、机器人、摔跤柔道等十几种兴趣类课程。同时,针对取得进步的学生和特长生,学校还设立了学生奖励机制,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潜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截至目前,学校已成功教育转化问题学生8400多名。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