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来了!

25.01.2019  16:10

1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李树茂介绍 我省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 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家授权,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1月23日,我省财税部门明确了两项税费减负政策,第一项政策实施后,将使全省近80%的纳税人受惠,第二项政策实施后,将使全省10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受惠。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同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同志、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李树茂同志,由他们详细介绍我省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还有境外媒体的记者,欢迎大家。

下面,请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省财政厅副厅长 常国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财政厅向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中要求,“要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拿出更实举措。”“要把能减的减下来,能降的降下去,让企业轻装上阵。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我省具体措施。”省长楼阳生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也要求财税部门落实好国家及我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财政部针对降低企业负担、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了三方面措施:

第一, 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

第二, 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

第三, 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其中,第一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国家已经下文明确。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了四项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是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优惠力度,将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5%,比标准税率降低20个百分点,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10%,比标准税率降低15个百分点;

三是 授权地方政府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费;

四是 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上述小微企业政策中的第三项,中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 50% 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月17日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一出台,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就迅速行动,加紧研究测算,及时提出了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1月23日,也就是昨天,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下发通知,在税法和中央授权的范围内,率先按照最大幅度 50% 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述6税2费。全省小规模纳税人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近 80% ,也就是说,政策实施后,将使全省近 80% 的纳税人受惠。

在按照国家最大限度授权落实6+2税费政策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又自加压力,出台了我省进一步减税的自选动作,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75%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平均降低25%。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中央尚在研究制定中,这些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出台后,减税降费力度会更大,效果会更明显。

减税降费是企业和实体经济的“加法”,但对于政府来说却是收入的“减法”,在当前我省经济依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财政的收支矛盾会更突出,工作难度和压力会更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确保这两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从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加快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升级。

谢谢大家!

 

马学英:

感谢常国华副厅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中国新闻社记者: 两项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后,具体哪些企业能享受到政策红利?能享受到多大的优惠?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魏志华:

这次我省出台两项政策:

第一项 是面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从今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期限是三年。

第二项 是面向全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从今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25%,执行期限也是三年,惠及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需要说明的是,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两项减税政策是叠加享受的。如某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降低税额标准后,可少缴2.5万元;减半征收后,再少缴3.75万元,实际减税6.25万元,减负62.5%,这个力度是很大的。

 

新华社记者: 税务部门将如何推进减税降费这一利好政策?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李树茂:

1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政策。按照中央的部署,我省推出了更大规模、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措施,包括普惠性降低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对小微企业在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范围内再给予优惠等等,这些优惠政策,对于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我省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后,我们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央和我省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实施。

一是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尽快让广大纳税人知晓我省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方面也要请今天到场的各位记者朋友多多宣传,让政策红利家喻户晓。

二是 要优化纳税服务,紧紧围绕我省能源革命、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国企改革、民营企业发展等重大部署,持续开展全省税务系统“万名税干入企服务”活动,对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服务,让优惠政策更好地支持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是 简化办税程序,采取更加有效的服务措施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努力使应享受优惠的每一名纳税人都便捷享受税收服务,激发经济发展活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大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的3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