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

29.01.2020  07:42

  1月28日,省教育厅公布,为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要求,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

  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补习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协同做好各类补习班、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延迟开学期间,学校须将延迟开学通知到每一名学生,不得接受学生提前返校,并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同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治和教育管理工作。延迟开学期间,各地和各有关高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资源和平台,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生活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有效果。

  各学校领导及防控工作人员要立即结束假期返岗工作。教职工返校时间由各地、各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在外地的教职工要先行返回学校所在地。各学校在教职工正式到岗工作前,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各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近期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或与重5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扛起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务必抓住延迟开学的时间档期,全力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在疫情高危期未过、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设施条件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各学校要全面完善工作预案,制定周到详尽的开学方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县(市、区)和学校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教育厅将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地、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