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杏花岭分局--【代表委员之声】杨蓉代表:“毒驾入刑”应尽早落地

14.03.2018  05:11
        毒驾是指驾驶人因吸食毒品、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后,在其药理作用时段内继续驾驶机动车,足以危害社会交通安全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认为,与“酒驾”相比,“毒驾”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更严重的后果。但是,“毒驾”始终没有入刑,面临社会危害大却处罚较轻的情况。         杨蓉说,无论从道路交通引发的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风险,还是从刑法体系或条文逻辑上对该问题进行讨论,都期望以入刑的方式对吸毒后的机动车驾驶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杨蓉建议,制定出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像“酒驾入刑”一样让“毒驾入刑”早日落地。 本报记者 李炼         注:本报刊登于2018年3月12日《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