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的那些事儿

22.10.2018  23:10

  这是一块丰收的土地,这是一块充满生机的土地。

  深秋时节,承担全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晋城市泽州县实现了52宗地1736.32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成了11宗355亩土地征收,退出宅基地496户,整治复垦土地503亩。今年年底,“三块地”试点改革任务将完成,通过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土地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催生农业农村新动能。

  土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回望历史,每一次生产力的发展都与土地的变革密切相关,而这一次改革是又一次令人瞩目的土地变革。在丰收的季节里,本报记者赴各地采访,感受土地上发生的变化,寻访改革的亲身经历者,讲故事,说发展,展示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效益和老百姓享受到的实惠……

 


全国33个试点县之一 泽州“三块地”改革见实效

  10月12日,大阳镇四分街村。

  村子东西两边,依稀可见旧窑洞的痕迹,旧有的山体顺势绵延。村子的入口处,一条东西向的小河蜿蜒而过,新修的拱桥上人们川流不息。

  “这里原来是106户村民的宅基地,多年来水患严重,村民们就逐渐搬离了。我们在这片区域新建了游客服务中心、大阳古镇门楼和商业区。现在,这块地已经和房屋一起做了抵押,支持景区建设”,山西大阳古镇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建宏边走边说。

  据了解,四分街村这块36.93亩的土地是以村庄整治入市的形式入市的,土地使用年限40年,土地使用权总价为550万元。四分街村在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将剩余的全部地价款462万元在村集体与村民之间进行分配,每位村民平均分款1300元。有宅基地的106户村民,则通过异地安置、现金补偿和混合安置三种方式实现了户有所居。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如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制度不完整,用益物权难落实等。为了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为推进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2015年开始,全国33个县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称为“三块地”改革。晋城市泽州县是我省唯一承担试点改革任务的县。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三块地”改革的一项内容。截至10月11日,泽州已有52宗1736.32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过程中,泽州围绕“入市主体、入市范围和途径、服务监管、收益分配”4个核心问题,构建了“1+9+3”的制度体系。其中,入市途径为就地入市、调整入市、整治入市等,入市方式可以是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入市用途有工业、商业、教育、科技等。


从划拨用地到走向市场 阴敲响土地拍卖第一槌

  10月9日,记者见到康志勇时,他正在自家的两层门面房里修理汽车。这个门面正是1992年山阴敲响土地拍卖第一槌时买的地。紧挨着康志勇的房子,有烟酒店、理发店、门窗店等。康志勇说,这一排房子都是拍卖时候买的,他们都是老邻居了。只是有的房子用来出租,租金在6000元-7000元。

  康志勇说的拍卖,是1992年8月4日在山阴县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举行的山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公开出让了12宗土地,收取出让金70万元。做这个事的人叫安守章,他当时是山阴县土地局局长。说起拍卖,如今已是80岁高龄的安守章说:“1992年,改革开放正如火如荼,我顺应历史潮流,大胆拍卖了2000平方米左右闲置土地。当时,社会上议论纷纷,有赞成的,有反对的。但我不怕,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另外,拍卖的钱都交了财政,我自己没有拿一分。现在回头看,当时拍卖土地是做对了,它对搞活山阴经济起了很大作用。尤其重要的是,促使山阴人民进一步解放了思想。

  1992年山阴县敲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第一槌,拉开了全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同年,全省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现场会在朔州召开。时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称之为,“开创了西北内陆地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先河”。

  以1992年在山阴县敲响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第一槌为起点,朔州国有建设用地供给由划拨供地向出让、划拨并用和以出让为主转变。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供给的以外,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给。1992年7月16日,朔州市出台《关于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一是全市推行新的土地管理体制及运行秩序,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二是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土地使用由“三无”变“三有”,即无偿使用变有偿使用,无限期使用变有限期使用,无流动使用变有流动使用。三是理顺了市与区县土地管理的权限,对在市区规划总体范围内120平方公里的土地由市土地局直接管理,各县区土地局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负责进行土地的征用、出让、开发保护、地籍管理、监督检查等。


守住耕地红线用好基本农田 4 892.06万亩基本农田划定

  10月11日,记者在阳泉市高速口看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牌子非常醒目。据介绍,阳泉市在基本农田地块旁都设立了标识,并将基本农田建立表册、上图入库,实现了地、数、表、图、库一致。这是我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一个缩影。为了保护耕地,我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892.06万亩,耕地质量保持稳定。

  土地的面积是有限的。因此,人类必须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就是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的、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实行特殊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主要包括全域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城市周边(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两部分。根据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到2020年全省的耕地保有量为575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88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92%。从划定成果看,本轮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4892.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98%,划定的数量较规划目标有所增加;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12.01等,划定前后未变化,保持了质量稳定。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摊大饼”式扩张,造成了耕地资源过度和低效消耗。在城市周边划定基本农田,有利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倒逼节约集约用地,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此次划定,按照“允许建设区鼓励划,有条件建设区尽量划,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城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新增基本农田16.21万亩,总面积达189.02万亩,它们成为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与森林、河流、湖泊、山体等共同形成城市生态屏障。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划好是基础,保好是关键,用好是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我省加强和完善了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性的保护政策。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 城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升级

  10月17日,潞城市翟店镇小天贡村,记者碰到了牛宽喜。去年,他家的辣椒1亩就赚了3000多元,种了30亩辣椒的牛宽喜整天到晚乐得合不拢嘴。今年,他的辣椒又卖了个精光。租种集体土地后的牛宽喜,在黄土地上“刨金”成了他的最爱。

  这是一个环境优美的小村庄,500人,近千亩土地。但是,多年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册外地、机动地等资源情况模糊,由于村民个人承包经营等原因,村集体无收入,发展缓慢。2015年,潞城市成为我省承担全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批唯一试点县。同年,小天贡村被确定为潞城市国家级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通过对集体土地进行清产核资,对村集体人口进行成员界定,做大做强集体经济,使得集体土地受益良多。2017年,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零到17万元的飞跃。两年多的试点后,这里发放了全省第一本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为全体股民进行了第一次现金分红,成功走出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路子。

  和小天贡村一样,潞城市202个村,57232户农户成为了全国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凸显,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试点过程中,潞城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总体路径,按照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的程序,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激活各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构建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

  在这次改革过程中,潞城勇立改革潮头,通过将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个人的办法,激发了经济活力,理顺了农村集体产权关系,为农村发展、农业兴旺、农民致富注入了新活力。目前,全市202个村已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退出、继承等权能的实现路径,在各项改革中发挥出基础核心功能,农村集体经济进入提质升级的发展阶段。


企业退城入园整体搬迁 机园里兴产业促转型

  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在唐槐路与电子街的交叉地带有一个呈直角梯形的园区,占地面积500余亩,是太重煤机的新址。10月18日,记者在园区看到,钢结构的厂房整齐排布在园区东西两侧,乳白色饰面双层彩板封闭,双排大排窗让人们一览无余。临近冬季,企业正在对采暖设备进行检修,这里的热源很早就是天然气了,而且采用红外线热辐射装置,实现了定时、定温、定区域控制。公司主管安全环保和技改的副总姚宝林说:“节能降耗是土地供应时对企业的基本要求。

  2005年12月24日,太重煤机以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整合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产权,并联合了七家省属煤炭企业共同组建。2007年至2008年间,太重煤机通过招拍挂方式,分3个批次征购土地36万余平方米,总费用1.29亿元,使用期限50年。采用退城入园,整体搬迁方式将太重煤机下属的核心企业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太矿集团在搬迁到新区后彻底摆脱了在旧城区受城市规划和交通运输影响无法改造发展的限制。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太重煤机摒弃了高耗能、高污染的热加工系统,淘汰了大量效能低下、噪声、漏油和高耗能等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废旧加工设备,增加了一批高效节能的数控数显设备和试验装置,形成了集机、电、液为一体,包含机加工、装配、焊接、组装、试验、表面涂装、“三机一架”成套试验组装场地的工业园。

  园区投产后,太重煤机以打造中国一流的煤机装备制造基地为目标,围绕“煤机装备成套和煤机产品上规模”两大任务,不断创新采煤技术,研发出的大采高电牵引采煤机及其关键技术,使综采装备技术水平达到装备年产1000万吨级矿井的能力;油页岩采机技术满足了油页岩在井工条件下采用长壁式开采的新技术,填补了国内开采油页岩的空白;煤炭综采成套装备智能系统实现了采煤机自动调高、自动牵引、记忆切割、智能监测及三机联动等智能化功能,并具备了完善的诊断与预警功能。同时,承揽并完成了“千万吨级大采高综采工作面成套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和“大型智能化煤炭综采成套装备开发与示范应用”项目。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解难题

  10月15日,忻州繁峙县东山乡化塔村,复垦后的土地一望无际。据当地的老百姓讲,复垦前这里是旧村庄,由于位置偏僻、土地贫瘠、产业单一,好多人都搬出去了。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化塔村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对村庄实施了整村搬迁,并将搬迁后复垦的耕地指标进行易地交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作为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区域补偿制度,增减挂钩指标不仅兼具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占补平衡指标等功能,也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启动增减挂钩工作以来,我省在108个县(市、区)实施了257个项目,使用周转指标11.8万亩,安排拆旧区复垦规模14.43万亩,批准建新区用地8.28万亩,有力地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用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建春强调,“十三五”期间,我省有3350个深度贫困村庄、1341个采煤沉陷区村庄和2万户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民要实施搬迁。搬迁后,这些村庄的宅基地多数要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复垦为农用地。据初步测算,以上各类搬迁宅基地复垦潜力约15万亩。同时,我省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布局各类开发区100个左右,建设用地需求量很大。尽管各地已经在开发区规划布局时安排了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但是依然难以完全满足用地需求。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对节余指标进行易地交易,交易指标既能为开发区建设提供用地支撑,又能通过收益为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

 


  大事记

  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正案)公布实施。

  1992年8月,省土地局与省体改委在朔州进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并召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现场会,推广了朔州市拍卖出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验。

  1994年7月19日-21日,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朔州、晋城、吕梁三个地市和怀仁、侯马、翼城、太谷、榆社五个县市开展土地批租工作的经验,对全省市县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做了部署。

  1995年8月29日,发布实施《山西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2000年2月14日,晋城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土地登记公开查询试点城市。

  2005年10月18日,省政府发布第182号政府令,公布《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分配使用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日,《山西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实施。

  2014年5月29日,《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经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成为继贵州之后,全国第二个出台《土地整治条例》的省份。10月1日,《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正式实施。

  2014年6月24日,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这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2015年12月1日,泽州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块成功入市。泽州是全国33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县之一,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交易,对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6年8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4号),对支持扶贫开发工作中用好用活土地政策提供政策支持。

  2016年10月1日起,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办理不动产登记均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标志着全省正式进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

  2016年10月17日,为加强对民间资本开发造地引导,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开发造地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6年12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对全省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落实占补平衡工作提出要求。

  2017年2月,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太原市是试点地区,出台了《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

  2017年,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开发造地,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开发造地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暂行办法》,规定民间资本开发造地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造地规模不超过300亩,新造耕地质量等级不低于12等。

  2017年7月30日,印发《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

本版策划:康梅芗 本版采写:张晓敏 郭锋 冯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