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矿区国税局“四轮驱动”推动国地税合作

26.01.2016  13:01
        为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提高收入质量和征管质效,阳泉市矿区国税局以国地税联合办公推行为契机,深挖内需,拓展范围,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和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         一是拓展联合办税业务范围。 自地税局工作人员进驻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后,纳税人在国税办税服务厅可即时办结代开发票征收附加税和地税政策咨询等涉及地税的业务,在此基础上,双方将进一步拓展联合办税业务范围,逐步将“三证合一”信息补录、申报征收、发票代开等业务纳入联合办税范畴,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现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数据情报交换。 积极建立国地税数据情报交换机制,定期开展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初步拟定国税定期与地税共享管户信息、部分企业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等3大类5种数据信息,地税定期与国税局共享部分企业资源税缴纳情况、企业代开工程发票明细数据、管户信息等4类数据信息,并依据工作开展实际适时增加数据共享范围,进一步加强合作,夯实税基,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探索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以国税局开展风险应对工作为依托,定期将涉及地税征收税种的相关风险应对纳税人情况与地税局共享,为其开展风险评估提供线索,同时,地税局开展日常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风险纳税人情况定期与国税局共享,进一步提高风险应对工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实现合作共进。 四是稳步推进合作执法工作。 在国地税双方数据交换顺畅、合作稳步加深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共同入户执法、风险应对等工作,不仅能实现国地税双方查漏补缺、互相促进的目的,而且能够有效减轻纳税人接受双重检查的负担,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严格贯彻落实省国税、地税局联合文件精神,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有效控制和减少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避免国、地税实际工作中行政处罚标准不一,确保税务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合理。(荆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