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有改制企业送政策、解难题 ——示范区地税局联合国税 深入太原酒厂走访调研

06.12.2017  02:38

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参加全省万民干部大调研行动方案》(晋地税办发〔2017〕21号)的通知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局118号文件精神,12月1日示范区地税局副局长杨栋与民营区国税局一行人到民营区欠税大户国有企业太原酒厂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企业负责人张厂长等三人参加了座谈。

在本次调研中,向企业宣传了国发42号文、全省税务系统“造环境 促转型”暨“三基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企业带去了《山西税务“28”条措施》,并针对太原酒厂的国有企业改制的实际情况,向企业重点解读了省局118号文“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国有企业历史欠缴的地方税费,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转增国有资本金。企业负责人表示,国企改制迫切需要税收政策保障转型, 118号文对推动国有企业改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示范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