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练营路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14.10.2017  16:05

            近期,马练营路四处交通监控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相关部门技术鉴定和验收,现根据公安部部令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太原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第四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