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3.01.2019  16:36

1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作的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共有16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已经成为制度化安排。国务院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台账、集中攻关、确保销账,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完善制度措施,整改效果逐年向好。出席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大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转移支付,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审计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提出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明确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建议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加强对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大攻坚战重点战役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审计监督,确保“六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的出席人员指出,金融服务业快速发展,新的金融工具不断涌现。一些新型金融工具冲击市场运行规则,甚至成为违法犯罪的载体。建议加强对新型金融工具的审计,及早发现不合规行为,推动金融工具创新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进行,保证金融业健康发展。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近年来社保、医保骗保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应加强社保、医保领域审计监督工作。建议要加强对社保、医保基金项目的审计监督,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不明确、违规违纪等问题;要运用大数据思维,筛查比对相关项目信息,对各级政府落实社保、医保政策、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绩效审计力度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应进一步强化绩效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认真查找审计查出的资金资产闲置、建成项目未产生效益等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原因,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绩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强化对审计查出预算绩效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并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予以重点反映。有的出席人员指出,目前,各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普遍依靠第三方机构,评价方法、标准不尽相同,评价质量良莠不齐。建议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细化预算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一些审计查出问题处理过程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的追责问责偏“宽松软”,顶风违纪违法、屡审屡犯情况仍时有发生。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对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追责力度,切实发挥追责问责的惩戒警示作用。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历年来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到的预算安排和下达不规范、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要求不到位、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较高等问题,反映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议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作为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的重点,从体制机制深挖原因,加快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办法。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政府预算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作为国务院编制预算草案、人大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重要依据,将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到2019年预算编制和2019年—2021年滚动预算编制中,切实解决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较慢等问题。

四、形成监督合力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形成合力,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实效。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按照报告机制要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应重点反映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而不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建议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改进报告内容。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报告应更加精准细化,表述应更加规范严谨。如报告中有关“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内容,均应列明涉及的问题、整改金额及整改时限等情况。报告附件2中央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结果公告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明确标明整改工作是否完成。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应进一步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实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将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追责问责等情况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