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楼阳生签署第257号省人民政府令

25.05.2018  03:36

山西台消息:

  2018年5月22日, 省长楼阳生签署第257号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改革,维护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决定》废止了《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修订了《山西省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等9件政府规章,为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   《山西省Sxgov.Cn
山西省人民政府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