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长治整治“小产权房”

05.12.2018  17:03

  11月20日,本报读者来信版刊登《“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报道后,引起社会多方广泛关注。

   长治市政府致信本报,长治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加强领导,迅速部署。成立整治“小产权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责成市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城区、郊区政府配合,出台针对性措施。责成房产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五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小产权房”售楼处予以查封。同时,对城市及周边所有“小产权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项目主体、坐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对外销售情况、私下交易情况等。

  与此同时,压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和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包联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对参与“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违法销售企业的打击力度。

  加强宣传,严肃问责。加大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合法房地产信息宣传力度。同时,对不认真履行村集体土地管理经营主体责任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未能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执法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参与、策划、支持“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在“小产权房”建设、销售过程中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长治开展“小产权房”整治专项行动
  本报记者 连永宁    12月7日,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