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建立推进“三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月报制度

10.08.2017  05:13

7月26日,省财政厅加强“三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按月报送推进“三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的通知》(晋财研〔2017〕3号),要求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对牵头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上月进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或者困难、本月拟采取的推进措施,以及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的事项认真进行汇总填报,于每月5日前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加强“三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梳理各牵头处室的月报,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同时,及时掌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全厅“三基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