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

19.04.2017  10:41

  3月13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韩卫星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要求。

  为有效提高我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省政府法制办对参加本次立法论证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甄选,既有高校法律教授、地方立法工作者,又有多年从事医疗纠纷的专家。各位专家结合《办法(草案)》发表了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提出了许多符合我省实际的建设性意见,特别是对《办法(草案)》的立法原则、篇章结构、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讨论。通过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出台《办法》十分必要和及时,对于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办将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对专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分析研究,积极消化吸收,力争使办法制定的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更符合我省实际。

 

  (法制一处王智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