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8.09.2014  18:25

    9月12日,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讨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柳纪纲主持会议。

    会上,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围绕养老服务体系的概念和基本要求、养老设施配置、基本住房保障对象和方式、合作型保障房、控烟工作的原则、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禁止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严格落实政府执法责任等内容,发表了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通过了四项法规的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法制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同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教科文卫体办、城建环保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民政局、住建委、卫生计生委、交通委、老龄办、爱卫会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法制办综合处 刘帅)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