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场所监督 坚决防控疫情

04.02.2020  22:1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委各项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检察监督监管场所防控疫情,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快速应急响应,及时部署启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3日,春节假期前最后一天,省检察院加急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对监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检察监督的紧急通知》,专门对当前检察监督监管场所防控疫情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院迅速行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阳泉荫营、晋城晋普山等院检察长和干警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投入到防控疫情一线。

  

   全面细致监督,落实层报制度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扎实做好巡查工作,深入监管一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察监督,督促各监管场所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进监所人员及车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好口罩、酒精、消毒水、防疫药品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和人员密集空间全面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督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范知识的普及,及时安排发热人员就医,实时报告诊治进展。全面摸排在押人员情况,安排重点人员与家里通亲情电话,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严格排查甄别新入所人员,落实入所后前14天单独关押和过渡观察等防疫措施。各级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按时报告有关情况。

  

  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展开工作     

  省检察院与省监狱管理局及时沟通协调,使应交付执行罪犯能够顺利交付监狱执行,确保工作不停摆,交付不超期。加强与省公安厅联系,按照高检院要求,建立适应防疫特点的办案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全省各级院社区矫正检察人员每日与司法行政机关通过电话等方式沟通疫情防治情况,监督社区矫正机关及司法所做好返晋社区矫正对象的检测观察工作,探索用视频等方式确定在矫人员位置和现实状态。

  

   灵活调整监督措施,确保监督不缺席   

  全省检察机关妥善处理好监督和防控的关系,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朔州市院探索实施了派驻看守所检察实行24小时相对封闭的三班倒工作模式,每班值班周期15天,值班期间以实时观看、回放监控录像和查看书面记录为主要手段,并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大同、临汾、阳泉等检察院分管领导带队,认真查看监管场所隔离封锁等设施,通过内线电话点名、视频监控查看等方式跟进监督,对个别值班干警未佩戴口罩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制发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检察建议。同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既指出纠正问题又帮助解决困难,大同市院积极协调、帮助监管场所采买防疫口罩、消毒液等物资,2吨消毒液目前已运抵大同监狱投入使用。 

  

  防控凸显职责,上下同心者胜。面对疫情的挑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上下联动,强化监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努力为打赢这场防控疫情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