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举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聘任仪式

30.09.2017  18:58

  

      9月30日,省农业厅举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聘任仪式。仪式由赵志杰副厅长主持,关建勋厅长为我厅聘任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颁发聘书,并作重要讲话,姚继广总畜牧师宣读《山西省农业厅关于聘任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的通知》,黄河律师事务所刘勇壮律师代表受聘法律顾问发言,冯京民同志代表公职律师发言。 

 

 

 

   我厅聘请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园、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刘勇壮、高原等三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聘请我厅茹栋梅、冯京民两位同志担任公职律师,为我厅提供法律服务。此次是我厅首次聘任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对推进全厅依法行政工作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关建勋厅长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我厅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熟悉政策、精通法律、思维缜密的优势,在研究重大事项、出台重要文件、合同、协议以及各项管理制度都要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制定规范性文件都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农业政策、农业法治和重点课题等方面的调研。

      关建勋厅长强调,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全厅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三是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四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

 

 

   仪式之前,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园对我厅全体处级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厅机关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