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做法 内蒙古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05.06.2017  10:02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总结交流试点法院工作经验做法,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要从讲政治、讲看齐的高度抓改革、推改革,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偏差。要充分认识到改革是大势,早改早受益,早改早主动、早改早适应,不断提高参与改革、适应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勇做改革的实践者和排头兵。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紧紧扭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推进全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要切实解决好审判团队组建、审判长选任、院庭长办案、审判管理监督、未入额法官的使用和安置、错案责任追究等20个重点问题,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基层法院从7月1日起,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本人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而改由审判长签发,真正把“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