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办教育诸多问题需解决

30.11.2017  16:21

       昨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7月上旬至10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与11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对我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民办教育亮“家底”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民办学校(不含培训机构)3424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21.53%。其中,民办幼儿园学生数占比最大,为40.97%。 全省民办学校固定资产186.92亿元,办学规模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居中部6省中游。基本形成类型多样、主体多元、充满生机的发展局面,在弥补不足、丰富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提供多元选择、激发教育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民教育、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补充。

  民校公校发展不协调

  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从当地教育发展需求出发设立民办学校,但我省中小学阶段民办与公办不协调问题突出。

  比如,太原市30.4%的普通高中生、31.6%的初中生在民办学校;朔州市46.1%的中小学生、44.2%的中小学教职工在民办学校。有的民办学校吸纳能力已经远超当地生源量。在提供教育资源、与公办学校互补互促的同时,出现了招生政策博弈、恶性争夺生源及超计划招生从而产生众多无学籍学生等问题,造成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资源的极大浪费,增加了教育管理难度。 同时,不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大幅延长在校时间、高强度课业负担、整齐划一的管理等,过度约束了少年儿童天性,应试教育下学生心理压力大,在民办学校均比较普遍,对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均衡性及整体教育生态、学生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民校设置标准把关不严

  按照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执行。但部分民办学校只注重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建设,而对于理化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配置不全、质量偏低,存在“小场地大用、一地多用”的现象。 大量校外辅导机构、午托机构,以及规模小、品质低的民办幼儿园,普遍没有经过审批,不达标准化要求,安全隐患突出。

  民校教师地位保障不到位

  民办学校教师稳定性差是民办学校的集中困难,大约每学期有20%左右的教师流失率,多的甚至达到40%。

  导致这一问题的核心原因是,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保障不力。民办学校对教师参加培训、教科研活动及学术交流等投入同公办学校还有差距。

  与此同时,民办教育扶持政策落实及办学行为监管机制不健全、学校制度建设与法律要求还有差距等也是问题表现。 因此,为贯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建议对民办教育要科学规划引导,促进统筹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严格禁止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回应群众诉求,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