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信管理局要求运营企业做到“三个贯彻落实”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

29.07.2017  03:31

        7月26日,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三家通信企业省公司,大中专院校较集中的太原、晋中分公司共30人,参加工信部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聆听信息通信管理局领导通报校园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情况以及2017年工作思路和重点要求,北京通信企业不进校园摆台设点营销电信业务工作经验以及各企业集团公司规范校园市场工作思路发言。会后,省通信管理局提出要做到“三个贯彻落实”,规范2017年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工信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秋季开学之际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期,各企业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会议精神传达所属地市县分公司,以服务和保障校园为定位开展校园电信业务营销活动。二是贯彻落实我省5月份座谈会以及《关于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精神,做到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夹寄电话卡及相关宣传资料等“18个不得”,突出底线管理思维,严禁发生群体性事件。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强巡查督导,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和问责,严惩不贷,并记录部、省信息通信市场主体信息和违法不良信息系统,作为对企业信誉考核和资源配置的参照。三是贯彻落实中央三部委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基础企业自觉不进校园及其周边“摆台设点”营销电信业务,利用实体店、门店、互联网等手段办理电信业务,以校园用户满意为标准,全力提升网络质量和业务服务水平,让“提速降费”举措惠及社会和校园。(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