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企业档案电子化扫描加工服务磋商公告

04.08.2017  12:37


受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扫描加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扫描加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2017-B020

三、项目预算:39.8万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一个包,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扫描加工项目

1


2、范围包括: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扫描加工项目要求及相关的一切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依据双方签订合同内约定为准。

4、服务地点: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报名及资格要求

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磋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通过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开标时间两个月内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公休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8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帐       号:0502126009200131228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08号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351-7680363

采购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

联 系 人:吕女士、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2520767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