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2015年10月前注册的企业,年底前务必换新的营业执照

01.12.2017  11:30

2015年8月28日,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政务大厅发出我省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当年10月1日,我省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2016年9月1日起,实行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同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015年10月之前注册的企业,旧版营业执照换新的过渡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过了当天,将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如果未及时更换成新版的执照,将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从今天算起,还有30天时间供企业主更换执照。

在此,省工商局特别提醒,请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至登记机关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经营。

可关注“山西省工商局”微信公众号,《 换照攻略 》天天提醒!

附赠《 换照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