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7.12.2017  02: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科技部办理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科技创新取得整体性、格局性、历史性重大突破,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科技创新在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科技部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636件。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交由科技部办理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337件,其中主办(独办、分办)116件、协办162件、参阅59件,内容主要集中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础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区域创新发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目前,这些建议均已经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完毕,代表们对办理工作及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科技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督查,注重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都带队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报科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研讨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们的沟通协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对于重点督办建议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代表们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对部内司局单位建立建议办理责任制及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推进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切感受到,人大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科技工作强有力的“导向标”、“助推器”,办理好、落实好代表们的建议,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改革发展重大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都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有力推动重点工作顺利进展。

  一、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为科技与经济结合打开了通道,带动了科技领域一系列突破性改革。2016年王晨副委员长带队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查找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对于各部门、各地方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政策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今年代表们就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政策、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提出了16件建议。我们综合代表们所提建议,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代表关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关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的建议,已经吸纳到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正在研究制定的《关于技术市场发展指导意见》之中。目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政策实施已初见成效,2016年全国技术市场交易额突破1.1万亿元,今年有望实现10%以上的增长,科技成果转化为培育新动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是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齐增,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创造更多经济与社会价值的同时,科研人员获得奖励的金额和人次也显著增长。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势头良好。2016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4万家,从业人员达到2360万人,吸纳高校毕业生75万人。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免税收1900亿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7806亿元,企业实际上缴税费13159亿元,营业总收入超过26万亿元,四者增长均超过10%。三是促进“双创”的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园区形成了完整的孵化链条,实现了创新、创业、就业的有机结合与良性循环,至今已培育了40余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了200多万个新增就业岗位。四是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成效显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成果应用到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发展之中。例如,共享单车集成了北斗导航、移动通信、超级计算等多项先进技术,以新技术新业态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同时带动自行车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以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生动例证。

  今年以来,科技部在编制论证和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过程中,充分吸纳代表们的建议。例如,专门召开了人工智能代表委员和专家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突出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的开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发展、社会应用和创新创业。其中,代表有关自主芯片研发的建议,有关重视国际标准和专利布局的建议,有关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的建议,都已经吸纳到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之中。

  当前,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登记和管理手续多,周期长。二是一些数额较大的成果转化收入个人所得税负高,鉴于很多成果都是“十年磨一剑”,考虑参照版权、著作权或偶然所得的税率征收。三是应当明确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收入纳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保障纳税安全。对于这些问题,科技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正在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有力推动面向科技强国的基础研究,强化创新源头供给

  我国整体科技实力显著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存在“短板”,原因主要是基础研究比较薄弱,关键技术领域面临“卡脖子”问题,导致某些重点产业可能被“锁定”低端。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新征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应用基础研究,攻克共性关键技术,增强创新源头供给,夯实科技创新的根基。

  今年代表们提出了27件有关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稳定支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的建议。科技部就加强基础研究召开了专题香山科学会议,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60多位专家及财政、教育、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的同志进行深入研讨,形成了新时代加强基础研究的广泛共识,并逐步在工作中落实。例如,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编制论证中,加强对量子科技、脑科学研究的系统布局。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对纳米、干细胞、蛋白质等重大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稳定支持,对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将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产业化等创新链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持续增长,投入已近260亿元,“天眼”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使用。在国务院领导下,科技部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面向科技强国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个着眼我国未来长远发展、全方位提升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重要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建议,包括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研究布局,凝练产业发展的关键性科学问题,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等。目前该文件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已经按程序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三、有力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发挥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部署,科技部加强对改革任务的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敢于直面科技领域多年积弊,真抓实干,动真碰硬,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突破。

  今年科技部共承办86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代表建议,涉及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科技人才评价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科技部把代表们的建议充分吸纳到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之中。其中,代表关于改进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中给予吸收采纳。目前,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近百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已基本建立并常态化运行,实现了新的计划体系、新的项目形成机制、新的管理和监督流程。通过多年深化改革,我国科技投入的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企业科技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达到78%,地方科技投入规模已经超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性优化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有力提升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绩效,也使得中央财政可以更多投入到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性研究。下一步考虑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成功经验向地方推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更多的行业领军企业投入和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近年来,通过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权,完善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今年代表们对科技人才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其中,代表关于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建议,关于改进人才评审管理的建议,关于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议,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建议,在科技部编制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推进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三评”)改革等工作中都给予吸收采纳。针对代表们对学术造假问题的批评,科技部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通过多部门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采用行政、学术两条线,逐篇查处《肿瘤生物学》撤稿事件,清理网上论文买卖中介机构,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肿瘤生物学》也不再被SCI收录。我们认识到,当前科技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职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地方、部门人才“帽子”过多的问题依然存在,不利于科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成长,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完善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管理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不断加强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培养造就。

  四、有力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区域创新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型省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1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56个高新区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0%,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广东深圳等国家自创区对所在地区GDP增长贡献超过20%,成为创新发展的“领头雁”。

  今年科技部承办29件关于区域创新发展的代表建议,包括优化高新区建设布局、支持重点区域建设、加大科技扶贫攻坚力度等多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各地方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愿望和需求。其中,代表有关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基础的建议,已经吸纳到国办印发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之中。代表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科技扶贫示范的建议,吸纳到科技部组织实施的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方案之中。代表关于支持东北地区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建议,吸纳到科技部研究制定的《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之中。

  当前区域创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科技资源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东中西部之间科技创新合作力度,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推动科技资源和要素向不发达地区流动,深入开展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入滇等工作,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动员全国科技力量深入推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科技部30多年来持续支持的贫困县—江西省井冈山市,已经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

  五、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随着我国科技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与158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1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国际科技合作在落实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构建良好国际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代表们提出了13件关于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的建议,科技部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指示,采纳代表关于搭建国际科教组织平台的建议,关于在海外建设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议,全面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实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四项行动。采纳代表的建议,与以色列、英国等建立了副总理级别的科技创新合作推进机制,与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建立了创新政策对话机制,与东盟、拉美和非洲建立了科技伙伴计划。按照中央的部署,研究制定我国牵头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方案,对脑科学、气候变化与“三极”等建议进行研究论证,为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科学问题贡献“中国方案”。

  近年来,科技部不断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建设。目前,已经在港澳地区建设了1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港澳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参评国家科技奖励,积极推动港澳地区的青年人才到内地创新创业,成功举办“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中华文明与科技创新展”等,对于凝聚人心、增强认同发挥了重要作用。科技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吸收代表的建议,启动香港科研项目经费过境使用试点工作。研究采纳代表的建议,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今年科技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国人大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我们衷心感谢全国人大和代表们对科技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了系统部署,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下一步,科技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