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积极打造城乡特色风貌

03.01.2019  11:11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按照“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业态、神态、形态、生态兼备,特质、品质、价值、颜值兼具,全面开展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着力塑造具有民族特色、历史内涵、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

  聚焦建设目标。楚雄州以规划为引领,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程等,加快创建全国全省一流和州级特色小镇,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整治,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特色城镇和乡村。

  聚焦管理目标。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条例》立法,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街长制”,加强城乡特色风貌和建筑景观管理,建立完善城乡特色风貌管控体系。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楚雄州委、州政府把彰显城乡特色风貌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全州十大专项行动中开展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成立“州委书记、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县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建立“州级横向协调、州县上下联动”的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体系,高位推动城乡特色风貌打造工作。

  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楚雄州在特色风貌打造工作中,采取强化用地、资金、融资、项目支持“四项措施”,推行规划用地保障优先、省州改革试点及特色示范小镇上报立项优先、棚户区改造规划延伸覆盖到特色小镇政策支持优先“三个优先”,州、县(市)人民政府把特色风貌打造和特色小镇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特色风貌打造和特色小镇建设财政专项扶持引导资金。

  实施城市修复生态修补工程。楚雄州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围绕山、水、城市道路等需要保护的通廊,修建生态绿道,配置公众活动的慢行交通系统。全面推进实施城市所在坝区面山及各类交通线沿线面山山体景观生态修复,重点对坝区面山1公里范围内进行景观生态修复。

  实施特色镇村建设工程。楚雄州贯彻落实“加大研究推广运用彝族彩绘”的要求,指导施工单位成立专门彩绘企业,开展彝族文化和建筑彩绘提炼研究工作。

  实施历史风貌街区保护工程。完成“中国彝乡·建筑记忆”(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建筑)普查工作,全州确定公布和挂牌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4处、历史建筑70处,实施完成黑井镇等9项传统风貌街区保护利用修缮工程,保护传统文脉和历史风貌成效显著。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1.01 记者 彭杰  通讯员 普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