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大举措助推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13.11.2014  10:48

山西六大举措助推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省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底前率先完成

11月11日,记者从设在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全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到今年12月31日以前,全省要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21.6万辆,随着日期的日渐临近,相关部门的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据介绍,我省对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通过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 “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程。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2014年底前,我省各市将完成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交管部门对黄标车闯限行、禁行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黄标车每季度检测1次,对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依规强制报废。

三是严格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督管理。不予办理黄标车转入手续。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客货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四是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从现在至2016年底,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分别给予0.22万元-1.98万元不等的补贴。2014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车辆按标准享受全额补贴,补贴系数按照季度递减。提前淘汰车辆补贴期限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是鼓励车企实行让利营销。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车主购置新车时,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出具的让利凭证,冲抵购车款。

六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底前淘汰50%,其余50%,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记者 左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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